近日,河南省葉縣發布《關于規范屋頂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全縣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租賃他人屋頂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所有屋頂資源統一授權給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規定,只有獲得豫能總公司授權的企業,才能在該縣開展屋頂光伏相關經營活動。
這一政策出臺引發多方關注。支持者認為,統一授權有助于解決屋頂光伏開發亂象:首先是杜絕了部分企業以高價短期租賃搶占資源后轉手牟利的行為;其次能夠避免屋頂光伏項目因企業倒閉或撤資形成'僵尸電站';最重要的是通過規模化開發降低建設和運維成本,提高電網消納能力。
然而質疑聲同樣存在。當地多家已開展屋頂光伏業務的中小企業表示,政策實質上形成了市場壟斷,剝奪了業主自主選擇權。有農戶反映,此前與光伏企業簽訂的租賃合同面臨違約風險,而統一經營后的收益分配標準尚未明確。更有人擔憂,單一企業是否具備足夠資金和技術實力全面開發縣域屋頂資源。
葉縣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解釋,此舉旨在實現'四個統一':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建設、統一運維。通過資源整合,可確保光伏項目與電網規劃協調,避免無序發展。豫能公司作為省屬大型能源企業,在資金、技術和管理方面具有明顯優勢,能夠保障項目全生命周期安全穩定運行。
業內專家指出,葉縣模式反映了新能源發展從粗放走向精細化的趨勢。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如何平衡資源高效利用與市場公平競爭成為新課題。建議在實施過程中建立透明監督機制,明確收益分配方案,同時為既有合法項目設置合理過渡期,才能真正實現政府、企業、群眾多方共贏。